Monday, April 6, 2009

拿回了!

。。。今天我很早就来到学校,打算去问班长,但是他还没来。我只好去问副班长,他说,他并没有看到,也没听到任何由篮球发出的声音,但是他说,老师所说的是班长,不是副班长,所以他认为我应该叫班长为我作证。
我等了不久,班长就来了。他的答案和副班长的大同小异。我告诉他老师诬赖他,他就很不爽老师竟然把他牵涉在这件事里。我说服他到办公室去为我作证,不仅是为了我,也为了他自己的清白,而他也答应了。

在唱完国歌后不久,校长刚巧巡班经过我们班里。他进来看看,正好遇见了我。校长跟我说,那位老师还没到学校,所以叫我下课时才去见他,之后就走出去了。

在下课之前,我们需要到实验室去上科学课。我在下楼梯时,正巧遇见那位老师,而且他手上还拿着我的球!我问他,cikgu nak ambil bola kepada pengetua, ya?他不多说两句,只说一声ya。我再问他,so...他直接大声骂道:so apa? u bukan mai tanya saya, pergi tanya pengetua lah!然后就很快地走掉了。我根本想不到他竟然要避开我,想必它应该是惭愧又丢脸吧!我本来是想问他,so kita perlu pi jumpa pengetua bersama-sama tak?我看是没这个必要了,他酱shat(煞),我和他走在一起一定会shat到我的。

下课时,我约了班长一起上去办公室。我们见到校长后,校长立刻把球拿出来了。校长问我身边的是谁,在班长向校长自我介绍后,他就把那天所发生的事情告诉校长。在他告诉校长的那一刻,我就觉得自己犹如一位犯人无罪释放,终于不用再担心了!校长仔细阅读我的信后,在纸上的空白处写上:bola telah dipulang kepada Tan Eng Seng pada 10:10am, 06/04/09,并在旁签了名,而我也在下面写着,saya, Tan Eng Seng sudah menerima bola daripada pengetua,也在旁签了名。之后校长就把球还给我,我们向校长说声谢谢后,就离开了办公室。最后,校长还劝告我,下次带球来时,小心一点,不要再被老师看见了,要不然下次就不会轻易还给你了。

篮球被没收事件终于告一段落,我顿时松了一口气。我不用在这件事而烦恼了。希望下次我不用再经常出入办公室。这件事后,我成为了全班,全中三,全篮球队的焦点人物。大家都问长问短的,都不知道我在这里详尽报告。我也告诉要知道并了解这件事的朋友,上我的部落格,并留言。我会紧记校长的劝告,下次做事小心一点。最后,我要谢谢一直在后面支持我的家人和朋友,也要谢谢为了我而上办公室的班长。谢谢大家!

1 comment:

Carrie_Nice9 said...

wow~ finally you take back the ball~ Hehehe~That teacher duno got scold by the Principal or not hor...Haha~ So Shat!